最高額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簽訂一個總的保證合同,為一定期限內連續(xù)發(fā)生的借款合同或同種類其他債權提供保證,只要債權人和債務人在保證合同約定的期限且債權額限度內進行交易,保證人則依法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行為。
近日,財政部答復全國人大代表的建議,發(fā)布了《財政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0343號建議的答復》(財庫函〔2023〕4號)(以下簡稱《答復》),其中明確表示,目前政府采購領域沒有取消保證金收取政策。